新疆招生與考試 [新疆招生與考試下卷電子版]

摘要: 一、新疆招生標準新疆招生與考試的標準,主要是以新疆《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和《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行政規定》為基本依據,結合新疆高校及部門有關規定和辦情況等要素相結合訂定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新疆招生標準

新疆招生與考試的標準,主要是以新疆《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和《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行政規定》為基本依據,結合新疆高校及部門有關規定和辦情況等要素相結合訂定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主要是根據新人報考的科目、最高學歷水平及其成績,以及學校現有規定考核受招生的學生,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類:

(1)全國統一招生考試。根據新疆《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和國家《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行政規定》規定,新疆各高等學校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設置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其招生考試內容主要是政策性考試,包括文科考生安排考試科目《政治經濟學》和數學,理科考生安排考試科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和數學;

(2)中外合作辦學招生考試。根據新疆《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和《新疆自治區中外合作辦學招生規程》等相關規定,一定比例的普通高等學校實行中外合作辦學,以促進新疆地區高水平教育發展,招生考試內容也適用于全國統一招生考試規定的考試科目。

2、招收調整招生。新疆政府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基礎上,為實現新疆高校辦學的相關政策宗旨和要求,特別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基礎上設立招收調整招生,具體內容包括:

(1)民族招生。新疆以建設具有民族特色的高等學校為宗旨,在新疆各高校若干專業實行民族招生,民族招生考試內容與非民族招生考試內容相同;

(2)勵志生招生。新疆政府采取措施,鼓勵勵志生報考,對報考者將錄取成為高等學校正式學生。勵志生招生考試內容則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規定訂定;

(3)逆向招生。新疆政府也會實施一定的鼓勵政策,對有較優良學習成績的新疆籍優秀學生在當年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后未被其他高校錄取者,實行此年度的高校逆向招生,對招生考試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一樣考核。

三、新疆招生考試

新疆招生考試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中外合作辦學招生考試、招收調整招生考試為主,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中外合作辦學招生考試為兩類國家規定的統考入學考試,考試內容和標準與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相同;招收調整招生考試則主要是考核民族招生、勵志生招生和逆向招生者的知識和能力,考試內容與非民族招生考試相同,但具體安排則結合有關政策宗旨和高校本身情況確定。

四、新疆招生考試政策

新疆招生考試政策主要為了實現新疆高校辦學的相

一、新疆招生與考試下卷電子版流程

1. 公布招生信息:新疆招生與考試下卷電子版,招生院校根據規定把相關招生信息發布到招生系統,并給招生考試相關指導書、考試大綱等發放給考生。

2. 申請考試:考生根據招生信息申請考試,并按照系統要求提交相關信息,支付相關費用。

3. 考生填寫信息:招生院校會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并填寫核對考生的個人信息(如學歷、專業、考試時間等),以及考生的準考證號碼,最終提交招生處審核后統一上傳至系統。

4. 備考與考試:考生根據考前資料備考,考試過程中招生與考試下卷電子版系統會根據考場信息自動分發試卷,完成考試后系統會自動歸檔考生考試數據,并將考生數據信息匯總上傳至考試室。

5. 評分:由考試室根據《高等教育學生考試評分規定》及招生與考試下卷電子版系統提供的考試數據,進行考試結果的評分和登記。

6. 結果發布:考試室發布考試結果,及時公布考生評分情況,同時將考生信息下發至各相關地方學校和招生侯選人所申報的報考院校進一步審核和復查。

7. 錄取:招生院校根據考試結果,按照國家及本校相關規定,依據考生成績排名等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