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博客林湘萍(于正博客)

摘要: 8月科學教育網小李來為大家講解下。于正博客林湘萍,于正博客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第1位網友觀點:  2006年,在一系列的投訴后,晉江管理層對于《后宮甄嬛傳》...

8月科學教育網小李來為大家講解下。于正博客林湘萍,于正博客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第1位網友觀點:

  2006年,在一系列的投訴后,晉江管理層對于《后宮甄嬛傳》一文進行了通篇比對。

  隨后發現全文有大大小小30多處情節、語句等與《斛珠夫人》、《寂寞空庭春欲晚》、《和妃番外》、《冷月如霜》、《雙成》等文章如出一撤。

  為此,晉江管理層做出了“流瀲紫公然違規,向被抄襲者道歉”的決定。

  然而,對于這一決定,流瀲紫深表不服,并說道:“這篇文將近40萬字,絕大部分是我的原創,涉及情景描寫雷同的,我也會做出相應修改,針對整篇文而言,我不認為我抄襲。”

  就此,拒不承認抄襲的流瀲紫離開了晉江,在個人的博客上開始連載小說,直至小說出版。

  2011年,小說《后宮甄嬛傳》被改編成電視劇《甄嬛傳》,并獲得了空前的成功。

  流瀲紫在劇中不僅跑了龍套,更因為《甄嬛傳》的熱播實現了名利雙收。

  她先后成為了浙江省作家協會第八屆主席團委員以及浙江省網絡作家協會副主席,風頭一時無兩。

  而因著《甄嬛傳》的備受好評,流瀲紫曾經抄襲并拒絕道歉的“記憶”則被淹沒在了贊譽與時光里。

  然而,隨著《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作者唐七公子深陷“抄襲風波”后,流瀲紫也被再次想起。

  只因暢銷書作家匪我思存發布多條微博指責流瀲紫《甄嬛傳》、《如懿傳》抄襲了她的作品,并將依法維權。

  為了證明此事的可信度,匪我思存還例舉了被抄襲的一個小細節。

  匪我思存說:“我當年記錯了一首詩,結果她連錯別字一塊原封原抄過去了。歡迎大家找哪句詩。”

  此言一出,細心的網友馬上扒出了正是甄嬛在梅園祈愿說得那一句“逆風如解意,容易莫摧殘”。而其原句應為“朔風如解意,容易莫摧殘”。

  更可笑的是,這一錯漏甚至還被原封不動的搬運到了電視劇中。

  但,細想劇版編劇中有著流瀲紫的身影,那也就容易解釋了。

  而,這只是其中的一處細節重合。匪我思存更是舉例了她多處錯別字被流瀲紫搬運至《甄嬛傳》以及《如懿傳》的事實。

  一次可以說它是巧合,兩次也可以說它是巧合,然而三次那么它的存在可能就要變成合理了。

  所以,在《如懿傳》開播后,也經歷了因為抄襲引起的禁播“抵制”。

  如今《如懿傳》因著其他原因被下架,雖理由不同,倒也起到了無數觀眾呼喊的“禁播抄襲劇”的初衷。

  然,隨著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聯合簽名抵制于正與郭敬明的公開信一出,一時間倒也讓《甄嬛傳》備受熱議了起來。

  【其中的緣由是什么?】

  在我看來,我外乎以下三點:

  @留人淚 說:

  一來是原著抄襲,被改編成電視劇之后,難道就能擺脫抄襲的嫌疑嗎?

  其中,“逆風如解意,容易莫摧殘”這一明晃晃的證據還在,就更為可笑了。

  二來,相對于于正,郭敬明可著一個人抄襲的行徑,流瀲紫則是搬運了多位作者的文章,稱其為“作品的搬運工”也是恰如其分。

  而她與于正、郭敬明相似之處在于,她也從未向那些被她抄襲過得人致歉。

  寧愿被“踢出”晉江,也不愿意承認錯誤的態度倒是與于正、郭敬明如出一撤。

  三來,如今流瀲紫也赫然晉升編劇的行列。

  在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聯合簽名抵制于正與郭敬明,并呼吁“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之時,流瀲紫難道不應該遭遇抵制嗎?

  主要這111位名單中,赫然還有《甄嬛傳》編劇的一席之地。

  故而,看起來諷刺的同時,要讓網友呼吁如果要抵制,那就將已然抄襲的抵制徹底。

  《甄嬛傳》備受好評,依然掩蓋不了流瀲紫背后抄襲存在的問題。

  她與于正、郭敬明唯一的區別或許只有她不上綜藝節目做導師去指導演員如何演戲吧!

  你認為抄襲劇的編劇再去呼吁抵制抄襲是否可笑?

  是否有必要將抄襲的編劇、作家等人一網打盡,還原創一片凈土呢?

  歡迎分享。

  #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于正郭敬明#

  #八卦手冊#

  #八卦手冊人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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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人淚 ,請多多關注,點贊并評論哦!

第2位網友觀點:

  昨天晚上《巡回檢察組》編劇余飛發長文表示聯合了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聯合簽名呼吁社會各界: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

  這里面他專門點名批評了于正、郭敬明,認為他們一些綜藝節目里被人稱為導師,節目內外聯合炒作,沒有給青少年樹立好的榜樣,尤其指出他們兩個在法院下了判決書之后也沒進行道歉的因為做出批判。

  說實話我還是非常希望我們整個社會可以重視起對于知識文化產權之類的保護,創作不容易。

  作為一個小小的寫文章的我來說之前也看見過有人原原本本的把我的文章抄襲發到別的平臺,沒有注明出處,對于那些剽竊別人成果的人那就是偷東西,我們辛辛苦苦的創作出來,你們不用花幾分鐘就直接發布出去,并獲取利益,對于踏踏實實的創作人來說真的是很大的傷害。

  之前我聽一個朋友說過,他在2005年博客上發表了一些感想,沒想到2007年就成了某位歌手的熱門歌曲,同樣的沒有改一個字,他曾經想過去交涉,但是對于我們這樣沒錢沒權沒勢力的人來說維權太難了,他們有專業的公司,有專業的律師,也有錢,而我們可能連請律師的錢都沒有,很無奈,最后就不了了之了,這就是現實。

  也真心的希望余飛他們的聯名能夠引起大家的重視吧。

  #我要上微頭條#

本文于正博客林湘萍,于正博客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